2009年7月31日 星期五

明信片



忘記從何時開始,我迷戀上明信片這玩意兒.從小時候它對我的意義代表著:貼上抽獎截角,投到一個不知道到底存在不存在的抽獎箱,然後期待著它帶回我一組漂亮的畫筆盒,或是聽說很時髦的xxx之旅. 我一次一次努力地投,但死傢伙一直跟我作對,沒帶給我什麼快樂美麗的驚喜,唯一得過的是舒跑送給我的,莫名其妙刮鬍刀---我還因為不甘心沒用到它,硬是把它往自己人中處的鬍子"ㄎㄠ"下去,想當然爾,媽祖(那十時候我還沒信上帝)最愛懲罰頑皮的小孩,讓我見血加留疤結束我一再把1.5塊錢(當時,一張明信片只要1.5塊吧!)往郵筒投的日子...

然後我有好長一陣子不肯使用明信片--冠給它:無法保障隱私,文字內容會被看光光的罪名!(根本是挾怨呀..)



再然後,從大學畢業後不知道何時開始,我再次回到明信片的無限迴圈當中--- 中了毒,因為它成了我證明自己來過的證據.
我開始在每次旅行裡,寫下一張一張的明信片,從標示地標的超商業圖片,漸漸地尋找帶有地方特色或是獨特畫面的影象,隨著心情混著postcard上的圖樣,一筆一筆刻下旅途中的快樂,憤怒,期待,偶遇,及最深刻的:想念...

每一回看這些小小的紙卡,就會想起某時某地我在某一種心情裡想傳達給自己的某一種:感動...





這是我最愛的幾張明信片. 簡單,不華麗,卻在在觸動我連往心底的那條不存在教科書上的虛擬神經.



老夫妻相攜相扶的畫面,一直是我這輩子最大的渴望.那交扣的雙手,或許沒有年輕戀人緊握的力道,卻在指間觸碰裡,蘊含著數十年相知相守的默契:"走慢點,慢慢走沒關係,我的手,會牽著你,不急,不急.."



背著光跳躍的年輕身影,就算看不見臉上的表情,卻也從身體律動線條展現專屬青春的豪邁笑臉!有時候我們太專注看著「看得見的東西」,卻忘了「看不清楚反而讓人能從其它角度體驗事情」.趁著年輕,多點夢吧!I believe I can fly, I believe I can touch the sky ~~~跳高點,再高一點,跳脫原有的視野:看. 世. 界




在上海的那一年,陪我的,就是兩雙像這樣又舊又髒的帆布鞋!我一直記得在susan的b-day party裡,德國來的Andrew看著我的鞋,說:「nice shoes! I like it dirty ! that's your mark to remember your trip!」是呀!僅管一堆婆婆媽媽甚至男生同學笑我說:「髒耶!洗一洗啦」我還是覺得帶髒汙漬的小帆有種特別存在意義.不是為了得香港腳/臭咖燒..只是單純想保留,我們一起走過的泥土/柏油/還有狗大便的味道... (真的有踩過大便,可是那個我會洗啦>"<...)



最簡單的這張握手,是我跟史先生一個會心的承諾.東京的街頭,彩紅大橋的炫麗,台場中飆淚及畏寒..「幸福好像很近,卻怎麼感覺,好遠」. 為了不讓幸福只是一瞬間的幻影,我留下這張明信片,給當初未來的我,給現在的,我們.





每張明信片都有屬於它的故事.我從世界各地尋找有故事的明信片,也從走過的各個角落,把故事寫下,寄回我的生命..

你也想收到有故事的明信片嘛?告訴我,也許下一次,我會讓故事,進到你的生命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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